國家郵政局發展研究中心潘迪副研究員接受中央電視臺采訪
日期:2019-03-29
打印
【字號: 大 中 小】
國家郵政局發展研究中心潘迪副研究員日前接受中央電視臺“聚焦三農”節目的訪談,并在CCTV-7播出。
節目中,針對特色農產品“洪湖蓮藕”在電商平臺上屢次遭到假冒侵權,網絡上大量店鋪無證經營、銷售國家明令限制的河豚魚產品,以及直播銷售農產品的規范等農村電子商務領域法律問題,潘迪副研究員結合已經實施的《電子商務法》發表了觀點。采訪內容實錄整理如下:
針對賣家困惑:“不僅模仿我的蓮 還模仿我的臉”、“特殊商品如何規范?”、“農產品直播也需監管”,專家依次發表了如下觀點:
專家觀點一:
確實需要這樣一部法律來規范市場秩序,保護競爭、保護消費者權益。
全世界只有我們國家有這個專門的電子商務立法,所以說這個在世界上都是首創,在電子商務領域提供了一個中國智慧。
比如說經營者曾經因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被某個平臺處罰過,那如果他再換個“馬甲”再來,身份證號或者企業登記號是唯一的,這種情況下平臺應該作出不準許他在平臺上銷售這樣一個決定。
專家觀點二:
這些平臺也是作為一個經營活動、商事主體,它所履行的責任也好、義務也好,肯定是法律賦予它才可以行使的,我們《電子商務法》也就是解決了這樣一個問題。
《電子商務法》當中也是規定了如果平臺沒有盡到查驗審核的義務,違反了法律,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專家觀點三:
農產品不像我們的工業品,有一個嚴格的標準,各地所生產的這些農產品又是多種多樣,千差萬別的,那么它在宣傳上面肯定也是存在這些主觀的判斷,目前網絡直播涉及農產品的廣告宣傳,還存在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。
《電子商務法》的立法,對于維護電子商務市場競爭,維護公平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,對于保障廣大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,而且電子商務法對于現在互聯網的這種創新和促進,我覺得都有很大的保障的重要意義。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